关于征集2025年度包头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的公告
2024-12-20 17:29:38来源:编辑:
为进一步推动包头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包头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“第三方”机构备案制度》等规定,包头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包头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(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备案资质
(一)备案主体:
本次公开征集的第三方机构,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、法定管理机关登记注册,经营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、企事业单位。
(二)备案条件: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2.在民政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注有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”事项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;
3.工作人员须了解包头市经济、社会、历史、人文、地理等情况,熟悉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党内法规、法律政策、工作流程及方法,能对重大决策事项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开展调查、识别、分析、评估;
4.具有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具有咨询资质证书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咨询类社会组织等有效证件、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证书;
5.有完善的组织机构,具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、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,内部管理制度健全。
(三)备案材料:
1.包头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请表(附件);
2.营业执照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、复印件;
3.机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(房产证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、复印件等);
4.工作人员名册、相关资质证书、员工劳动合同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;
5.机构内部业务开展、责任分工、档案管理、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。
备案程序
1.申报
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备案资质第三条“备案材料”中列出的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向包头市委政法委申请备案。
2.审核
包头市委政法委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各第三方机构提交材料进行审核,视情对第三方机构的办公场所、工作人员、内部管理等进行实地查验。
3.公示
对审核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在包头市委政法委公众号“包头政法在线”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予以备案。
有关要求
1.本次征集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,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包头市委政法委维稳督导科(市委党政大楼C601房间)。
2.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资料通过审核的,将取消备案资格。
联系人:马腾、王峰 联系电话:5619485
附件:包头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申请表
中共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
2024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