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账单能否成为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?

2025-09-16 18:27:12来源:包头青山法院编辑:赵芳

随着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,微信、支付宝等线上APP已经成为人们日常转账的首选途径,那么,微信账单能否成为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?青小法带您一起看一起真实案例。

案情简介

水果批发商张某长期向小贩魏某供货,2024年3月至6月期间,魏某累计拖欠张某货款9.7万元。经多次催要,魏某通过财务人员分次还款4万元,剩余5.7万元始终未付。张某一纸诉状将魏某诉至法院,要求支付尾款及利息。

被告魏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张某货款5.7万元;被告魏某按LPR标准支付原告张某自2024年7月11日起至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。

法院审理

法院查明,张某通过微信向魏某发送对账单,明确标注欠款9.7万元,魏某未提出异议且部分还款,结合转账记录,最终认定欠款5.7万元属实。 

微信聊天记录=合法证据。《民事诉讼法》中明确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。本案中,微信对账、催款记录成为认定欠款的核心证据。

利息起算:最后一次还款日成关键

虽然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,但法院认为:根据交易习惯,货款应在交货后合理期内支付;张某多次催款,魏某拖延至2024年7月11日才支付最后一笔款项;利息从最后一次还款次日(2024年7月11日)起算。

逾期利息怎么算?无约定时,可按LPR主张资金占用损失;有约定则从约定,但不得超过LPR四倍。

缺席审判:不到庭≠不用还钱。魏某经传唤未到庭,法院依法缺席审理,根据现有证据作出判决,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。

“装聋作哑”代价大。被告拒不到庭,法院将根据原告证据径行裁判,可能导致全额败诉风险。

法官说法

本案虽涉案金额不大,却揭示了小微企业经营中的常见风险。5.7万元欠款背后,是法律对诚信交易的坚决守护。无论是街边摊贩还是企业巨头,契约精神永远是市场经济的基石。一次违约可能失去十年商誉,按时履约才是长久生意经!下面,青小法给大家一些小贴士,请认真查看。

给卖家的建议:

定期对账,通过微信等书面形式确认欠款;

催款时明确付款期限,保留沟通记录;

大额交易建议签订书面合同。 

给买家的警示:

及时核对账单,异议须书面提出;  

分期还款应签订协议,避免“还了钱还被起诉”;  

逃避诉讼将承担不利后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