矛盾“无声” 援助“有声” “援调对接”解决“聋哑”夫妻离婚纠纷

2025-03-25 20:15:24来源:包头政法在线编辑:赵芳

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,一位聋哑男性申请法律援助,准备与妻子起诉离婚。因男子符合法律援助的相关条件,工作人员当场出手续、走流程“ 一次性”完成收案程序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服务。几天后,该受援人妻子也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准备应诉该男子的起诉。通过了解得知,两位当事人都是聋哑人,于2003年结婚,直至2014年夫妻双方各自到外地打工前婚姻生活都正常,打工导致的长期分居,使夫妻感情越来越淡,婚姻虽存续但两人已经形同陌路。因此,夫妻双方都想结束此段“无声”的婚姻,但一直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,故而选择司法途径起诉离婚。

2024年11月15日,该案件到达东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后,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十分重视。考虑到夫妻双方均是聋哑人并且均申请了法律援助,为减轻双方的负担、节省司法资源,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选择把法律援助案件转为“援调对接”案件,希望能通过调解推动案件不出法律援助中心。调解伊始,夫妻双方围绕房屋分割事宜进行了激烈的“争吵”。调解人员通过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的方式劝导双方,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说服规劝,双方终于决定“各让一步”。

最终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,房屋归男方所有,男方需在一周内向女方支付2.5万元的补偿金。

适用法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七十六条: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